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县城防空警报设备运行状态,适应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需要,我县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点18至9点33分
二、信号顺序
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警报信号按以下顺序试鸣。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三、注意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群众保持正常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特此公告
永吉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初审:王丹
复审:周唯妍
终审: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