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吉林省自2013年首次颁布该条例、2017年部分条款修改后的又一次重大修订。此次修订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核心理念,立足吉林省气象灾害新特点,聚焦“防抗救”全链条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科技赋能与社会协同,标志着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体系迈入规范化、智慧化新阶段。
一、修订《条例》的必要性
吉林省地处东北亚腹地,气候类型复杂多样,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干旱等气象灾害频发。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事件呈现强度增大、频率增高、衍生灾害增多的趋势。2020年、2021年出现的罕见雨雪冰冻、寒潮、特大暴雪天气,给交通、电力等造成严重影响;2022年汛期全省降水明显偏多,居有记录以来历史第二位,造成多条河流长期处于超汛、超警状态;2023年台风“杜苏芮”带来特大暴雨,引发严重洪涝灾害。面对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严峻形势,原有的《条例》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防灾需求,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等联动机制尚未法制化,缺乏硬约束;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缺失等。与此同时,国家层面相继出台《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文件,对气象灾害防御提出更高要求。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亟需通过法规修订,统筹发展与安全,将气象灾害防御深度融入城市规划、乡村振兴和产业升级中,筑牢吉林高质量发展安全屏障。
二、《条例》修订重点
新《条例》共六章五十七条,从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到法律责任,全面升级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修订内容突出以下五大重点:
一是完善防御机制,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本次修订立足吉林省气象灾害特点,将“防抗救结合、科学应对”纳入基本原则,系统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防御机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精密监测及精准预报体系,加强农业、生态、能源、旅游、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气象灾害防御,推动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行业发展规划。特别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和风险预估,系统提升防御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健全预警响应联动机制。条例修订突出“预防为主”原则,规定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和风险评估制度。新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明确重点单位需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防御设施。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主动获取气象预警信息并纳入安全保障方案,电信运营商应准确及时无偿发送应急短信。在应急处置方面,建立分级响应制度,赋予政府采取“停课、停产、停工、停运、停业”的法定权限,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实现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高效联动。
三是创新科技赋能,筑牢安全底线。条例修订首次将数智化建设纳入法规规定,要求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深度融合。强化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在重大工程项目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的应用。要求推动气象灾害防御技术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完善,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雷电灾害防御领域明确“三同时”制度(雷电防护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使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设施建设,规范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强化履行部门监管职责。
四是深化区域协作,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新条例创新性提出东北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松辽流域气象灾害防御区域合作,促进信息互通、资源联动与应急协同。要求统筹气象、水利、农业等各部门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实现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破解“信息孤岛”。《条例》细化了应急管理、卫健、交通、能源等14个部门在灾情核查、医疗救援、设施抢修中的具体职责,强化部门协同效能。同时,加强全民防灾教育,将气象防灾知识纳入学校课程体系,推动科普基地建设,提升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条例》鼓励开发巨灾保险产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保险机制分担灾害风险。明确规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域内的个人需服从政府应急处置措施,不得妨碍救助活动。
五是聚焦民生安全,强化重点领域保障。针对吉林省农业大省特点,条例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措施,要求完善农业防灾减灾协调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监测预警和细化分作物风险预警。城市安全方面,建设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评估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等“城市生命线”的影响。交通领域则强化分灾种、分路段、分水域的精细化预警,保障恶劣天气交通安全。
总之,通过《条例》的修订实施,会让老百姓的“安全网”更密,农业生产的“保护伞”更牢,城市运行的“韧性”更强,区域协作的“合力”更大,我们气象防灾减灾的第一道防线也一定会筑的更牢。
三、全面推进《条例》实施
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做好《条例》的解读和媒体宣传,多方式、多渠道进行政策宣讲,使全社会熟知《条例》并依法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各级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推进全省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的全面规范发展,切实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我们相信,通过政府主导、科技赋能、全民参与,吉林省一定能筑起一道坚实的气象防灾减灾屏障,守护好每一寸土地、每一位百姓的安全!
谢谢大家!
来源:吉林省气象局
编辑:王春月
初审:牟磊
复审:周唯妍
终审: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