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肉牛冻精生产经营者和养殖场(户)一封信

时间:2025-04-23 来源:永吉广播电视台

全县肉牛冻精生产经营者和养殖场(户)朋友们:

为规范肉牛冻精生产经营秩序和使用行为,提高肉牛繁育改良水平,维护从业者和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根据新修订的《畜牧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事肉牛冻精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饲养公牛进行采精制精和使用流动采精设备对养殖场户饲养的公牛进行采精制精行为。

二、单独从事肉牛冻精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县畜牧总站进行备案后,方可从事销售活动,禁止违法销售假劣冻精。

三、不符合备案条件且不按期整改的肉牛繁育服务站(点),坚决予以取缔,建立黑名单制度,肉牛繁改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从正规渠道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冻精,禁止使用假劣冻精。对肉牛繁改员私自购买和使用来路不明冻精、以低代次冒充高代次、虚假宣传炒作等扰乱肉牛冻精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从业资格,清除繁改员队伍。

四、广大基础母牛养殖场(户)应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不使用来源不明确、质量不达标准的假劣冻精。

五、2025年将继续实施优质肉牛冻精免费发放政策,请广大基础母牛养殖场(户)积极使用,提高肉牛群体质量和养殖效益。

如发现肉牛冻精市场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方式进行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处理每一条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

永吉县农业农村局产业科:

0432-64235127

永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0432-64237227

永吉县畜牧兽医总站:

0432-64235123

信息来源:县畜牧兽医总站

编辑:丁浩然

初审:戴安娜

复审:王祎歌

终审: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