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档案馆自1948年8月20日首批向社会开放档案以来,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和支持,发挥了档案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社会各界对档案利用的迫切要求,相继整理了一批现行档案,并编制了开放目录,经批准向社会开放。
这批开放档案主要是由县委、县政府等机关、群团及乡镇的1999年形成的文书档案,(不包括各类会议记录、处分)共79个全宗2493卷。热烈欢迎社会各界广为利用。
凡我国公民,持有介绍信或工作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均可来我馆查阅和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港、澳、台胞、华侨查阅和利用已开放档案,应由主管部门介绍;外国机关和个人,须经有关部门介绍,档案馆同意,方可查阅和利用开放档案。
凡在县档案馆查阅和利用开放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馆规章制度,保持档案整洁,涂改和毁损档案属违法行为。
永吉县档案馆
2024年10月29日
编辑:宋阳
初审:王丹
复审:张骞文
终审: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