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汽车更换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全县出租汽车经营者:
根据《永吉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过渡性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20〕55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已经到期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更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2019年9月(含2020年临时延期)到期的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予以更换,原证照予以收回;
2、更换期限自2020年8月3日起至8月31日止;
3、出租汽车运营许可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据《方案》规定依法办理;
4、逾期不申请更换证照的,依法予以注销行政许可。
5、办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432-64236722
永吉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30日
编辑:戴安娜
审核:张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