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5000元有哪些条件?
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永吉县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下列人员:
(一)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口前镇)及乡镇以下的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
(四)对湖北籍创业人员首次在永吉县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
补贴标准: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永吉县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http://yj.jlsjob.com/ziliao.jhtml?id=141):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户口簿及外出务工证明,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
5.以下任意一项正常运营证明:创办企业的包括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的包括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
审核流程:
1.受理审核。县就业服务局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后,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2.公示复核。对核查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 县就业服务局在《永吉县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签署意见。
3.拨付资金。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受理部门:
1.永吉县就业服务局 就业科 联系电话:642205222;也可联系各乡(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
地址:永吉县站前路768号
编辑:戴安娜
审核:张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