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永吉县职工本年度病退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时间自2020年5月6日起至2020年6月26日止。
二、申请条件
申报参加因病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的,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到202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
(四)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申报地点:
1. 在职人员到永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
2. 失业人员到永吉县就业局一楼窗口。
四、病退申报说明
1、申报须提供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其社保缴费满15年并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证明其编制情况并加盖公章。
2、申报疾病最多申报3种,且必须填写疾病名称(杜绝出现“肢体残疾”等非疾病名称)。
3、申报精神类疾病的,要求在鉴定表右上角写明就诊医院和病历号。
4、申报癌症的,要求在鉴定表右上角写明就诊医院、病历号和病理号。
5、智障无病历者须到精神病医院做IQ检查并开诊断书(个人保存,鉴定时提供)。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填写两个,并且电话需要保持畅通。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审査同意、县人社局受理、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审核、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的程序办理。
(二)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
(三)残疾人申报程序继续按《关于残疾人病退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0122号)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2020年吉林地区集中组织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可顺延至下年度进行申报,鉴定地点原则上以社保缴纳所在地为准,申报疾病不超过三种。
(二)被鉴定人员应当按规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无故不参加鉴定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劳动能力鉴定报名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査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四)各类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可到报名现场领取或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打印。
永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7日
编辑:戴安娜
审核:张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