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预防接种日:及时接种疫苗,共筑健康屏障

时间:2020-04-24 来源:永吉广播电视台

    为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儿童入托。

    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规定补种,接种单位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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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疾控中心

编辑:张   岩

审核:张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