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位费真的取消了么?

时间:2020-04-16 来源:永吉广播电视台


距离3月15日取消餐位费的规定已经过去一个月的时间了,但小编了解到县域内还有个别餐饮店仍存在收取餐位费的现象。

为避免消费者消费权益受到侵害,今天上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我县各餐饮店取消餐位费~一起来看一看!

《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读本》第二章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自2020年3月15日起,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者加收费用;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等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

小编温馨提示:吃饭结账看仔细,餐费取消要注意!



编辑:于晓明

审核:张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