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2日24时,全省连续49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全省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93例,累计治愈出院92例,病亡1例。
4月12日0-24时,全省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4月1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4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其中2例已订正为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1例,剩余1例(长春市),现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系舒兰市人,住址为舒兰市滨河街道滨河小区。3月29日乘坐SU1700航班(23D)从莫斯科到达海参崴,当日乘坐海关大巴车经绥芬河口岸入境后,被转运至绥芬河市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至4月8日。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4月8日,该病例由吉林省政府专车转运至敦化市雁鸣湖服务区,转乘舒兰市政府专车转运至舒兰市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4月9日,该病例返吉后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4月10日晚发病,4月11日由120救护车送至舒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留观,肺部CT检查有影像学改变,诊断为疑似病例。当晚第四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4月12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吉林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同日经省、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病例自绥芬河返吉,实行“闭环”封闭转运、隔离,无省内自行轨迹。与该病例同转运车辆密切接触者11人,均在指定地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该病例3月16日乘坐CZ364航班(33K)自泰国曼谷,于当日22时到达广州白云机场,
3月17日乘坐CZ6342航班(61A),于当日11时到达长春龙嘉机场,由吉林市政府专车送至吉林市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3月17日至31日,该病例在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分别于18日、23日、28日进行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31日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午8时从隔离点乘私家车返回家中(昌邑区天硕逸景小区),当日15时,到康原大药店(昌邑区万达江畔人家南门)购买药品。
4月1日至5日居家。
4月6日上午9时乘坐出租车(吉BT6311)前往住所附近诊所就诊(诊所未开业);9时30分从诊所门前乘坐出租车(吉BT5428)到吉林市人民医院就诊;11时乘坐出租车(吉BT5406)从医院返家;14时到康原大药店(昌邑区万达江畔人家南门)购买药品;15时到富翔超市(昌邑区江畔人家小区60号楼10号网点)购物;16时到金刚山泡菜专卖店饭店(昌邑区松江东路江畔人家45号楼2号网点)点餐(打包回家就餐)。
4月7日居家。
4月8日12时30分乘坐私家车前往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后转至发热门诊留观治疗。
4月10日23时30分由120专用防护车转至吉林市传染病医院住院治疗。
该病例在上述外出行程中均佩戴口罩。截至目前,排查出该病例密切接触者17人,已全部追踪到位,其中13人完成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另4人正在检测中。
请在以上过程中与该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市民,及时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
提醒广大群众,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严峻,输入风险不断增加,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如您是境外返回人员,应主动到当地社区做好筛查登记,配合专业人员开展医学观察,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信息来源: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戴安娜
审核:张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