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来(返)人员
国内中风险地区、武汉及湖北来(返)人员和“无症状”感染者管控工作公告
近期,境外疫情形势严峻,确诊人数持续攀升,境内“无症状”感染者增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新的不确定因素。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保护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进一步做好境外来(返)我县人员、国内中风险地区、武汉及湖北来(返)人员和“无症状”感染者(指没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临床症状,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员,这些人员体内携带新型冠状病毒,却还没有发病)的排查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1.境外人员如有来(返)计划的,需提前48小时向属地乡镇(区)进行报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入境后按要求统一在入境口岸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隔离期满后,由专用车辆接回到县集中隔离点,并及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后离开集中隔离点,建议自我隔离7天,7天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后,可正常出行。
2.武汉和国内其他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需提前72小时向属地乡镇(区)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及抵达时间,抵达后,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并执行“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
3.湖北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需提前72小时向属地乡镇(区)报告乘坐交通工具及抵达时间,抵达后当日及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后,建议自我居家单独隔离医学观察7天,7天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体温正常,无其他症状,可以凭健康码在省内正常出行。
4.对上述来(返)人员隐瞒不报,经排查发现的自行承担核酸检测费用和检测往返交通费用,因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各乡镇(区)要积极发动、鼓励亲友联系上述相关人员,向其宣传政策,劝导主动遵守。
永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