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吉县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保障2020年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 作业时间
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将实施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省政府统一组织飞机增雨(雪)作业;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人工防雹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强对流天气过程将实施火箭、高炮人工防雹作业。
二、 作业地点
全县作业点设置如下(编号所在村镇作业站点名称经度纬度):
1.万昌镇:官厅人影作业站
(125°53′34″43°48′15″)
2.双河镇:双河镇人影作业站
(126°10′14″43°28′45″)
3.一拉溪镇:一拉溪镇人影作业站
(126°06′35″43°46′36″)
4.北大湖镇:北大湖镇人影作业站
(126°30′46″43°23′50″)
5.西阳镇:西阳镇人影作业站
(126°32′16″43°41′28″)
6.金家乡:金家乡人影作业站
(125°54′00″43°36′15″)
7.黄榆乡:黄榆乡人影作业站
(125°59′51″43°28′02″)
三、 作业范围
高炮作业半径10公里、火箭作业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弹着点区域,作业期间(强对流天气过程、干旱时期适宜降水天气过程)应尽量不要进入此区域。飞机作业为全县范围,不影响地面人员和设施。
四、注意事项
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或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县人工影响天气主管部门(县气象局)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永吉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4222468。
特此公告。
永吉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编 辑:张 岩
审 核:张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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