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返回人员
隔离管控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境外输入性风险,切实落实“外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及时遏制疫情输入和扩散,抓好入境到隔离的全程闭环管理,确保不落一人,经永吉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境外返回人员进行隔离管控,特此通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返回人员的家属及亲友,要提前将返回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时间、航班等)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并告知返回人员要准备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返程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一定做好个人防护。
二、所有境外返回人员必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期间需个人支付住宿与餐饮费用(每人每天150元)。
三、全县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县内各类企业、经营业主要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如有境外返回人员要提前向居住地乡镇政府报告,由乡镇政府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64235218)。
四、广大城乡居民如发现境外返回人员,要积极主动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社区)、乡镇政府或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64235218)。
五、违反本通告相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永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审核:张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