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时许,吉B26DW9白色宝来车在口前镇永吉大街非法营运时被永吉县运输管理所稽查人员当场查扣,车主王某武涉嫌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和永吉县运输管理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出租车汽车乱涨价、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通告》,给予车主王某武一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永吉县运输管理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出租车汽车乱涨价、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根据《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要求,为规范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出租车要规范经营,严格按照既定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乱涨价、不得拒载、不得违规拼车。
二、出租车要进一步做好文明服务,担负起社会责任,搞好车内卫生,做好消杀工作,在做好自身保护的情况下,主动要求乘客配戴口罩乘车、主动询问乘客身体健康状况,遇有发烧干咳等不适现象的乘客及时汇报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永吉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号码:0432-64222692 )。
三、严查“黑车”非法经营,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自觉抵制。
对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我所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顶格处罚,以保障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吉县运输管理所
2020年2月2日
编辑:宋宇宁
审核:张骞文